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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享受留抵税额退还的七种情形

作者:樊其国留抵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额纳税人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2018年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进而允许享受企业留抵税额退还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留抵税额,是指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留待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核算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末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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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税收征纳》(月刊)创刊于1950年,由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管,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CN刊号为:42-1411/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收征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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