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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非破产清算的财税处理

作者:杨启刚企业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财税处理破产企业清算会计处理账务处理程序人民法院

摘要:众所周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的会计处理,适用于我国财政部《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3号);非破产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尚无明文规定。本文尝试参照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的相关要求,设计非破产企业清算时的科目设置和财税账务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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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税收征纳》(月刊)创刊于1950年,由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管,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CN刊号为:42-1411/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收征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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