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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一个独立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作者:李锐; 李一帆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计税依据税制改革税收政策主体税种税负不公税收制度维护建设纳税环节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税制改革显得滞后,现行税收政策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加上从去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从此营业税就完全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城建税的税基(计税依据)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目前,城建税制度和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日益突出,妥善解决城建税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更显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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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税收征纳》(月刊)创刊于1950年,由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管,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CN刊号为:42-1411/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收征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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