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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服务是否简易计税之争

作者:纪宏奎主管税务机关计税方法法定税率服务收入国家税务总局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劳务进出口贸易公司财务

摘要:[案由]A进出口贸易公司于"营改增"之前已申办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是从事商务车进出口贸易。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于2015年又开发了一项新的业务——报关服务。该业务开展首战告捷,首单业务取得报关手续费收入130万元。在对取得的报关服务收入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上,征纳双方产生分歧。[分歧]主管税务机关认为:报关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法定税率即6%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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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税收征纳》(月刊)创刊于1950年,由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管,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CN刊号为:42-1411/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收征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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