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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起案例引发税务机关留置送达的分析

作者:聂敏税务机关送达留置居委会干部案例税务稽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文书

摘要:一、案情介绍 A县国税局依法对辖区纳税人甲某下达税务文书,甲某拒绝签收该文书。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国税函发〔1997〕147号)有关送达的规定,邀请当地的居委会干部到场作证,然而该居委会干部不愿意得罪辖区的居民,不愿意做留置送达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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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税收征纳》(月刊)创刊于1950年,由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管,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CN刊号为:42-1411/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收征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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