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隆亨 吴军增值税纳税人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经济现代服务业推广实践创新政策
摘要:1、“营改增”的必然性。2009年增值税的转型并不等于增值税的完善。占社会固定资产四分之三的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实体经济服务业等及不动产,仍然未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不仅人为割断了增值税的征管链条,阻碍了增值税优势的发挥;同时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格局,也造成了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之间事实上存在的税负不公。形成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同一企业存在既缴增值税又缴营业税,工业经济缴增值税,服务业经济缴营业税这种很不合理的局面。因此,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所代替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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