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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制”收入的税收筹划

作者:熊静包干制税收筹划销售人员收入业务招待费销售金额成本支出多劳多得

摘要:企业对销售人员的奖金提成常常采取“0包干制”,即对销售人员除了每月定额发放工资外。再按照其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奖金。支付奖金后,不再另行报销销售人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与销售有关的费用。这样,销售人员只有努力提高自己的销售额,拿到更多的奖金,才不用自己掏钱支付这些费用。企业也就达到了防止销售人员滥报费用,节约成本支出,鼓励多劳多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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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税收征纳》(月刊)创刊于1950年,由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管,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CN刊号为:42-1411/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收征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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