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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作者:张冰; 熊臻无形资产会计差异分析税法企业所得税提供劳务管理目的长期资产非货币性实物形态纳税调整纳税人法规商品持有出租核算

摘要:《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对于无形资产的核算,会计与税法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纳税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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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税收征纳》(月刊)创刊于1950年,由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管,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CN刊号为:42-1411/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收征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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