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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何判决退还企业已缴的罚款

作者:王康宁2003年度2004年6月罚款退还判决法院供电公司无形资产摊销企业所得税综合办公楼土地出让金专项检查使用期限财务部门摊销期限财务处理地税分局地税局亏损额购置支付成本

摘要:2004年6月6日,某市地税局区分局对该市供电公司进行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该供电公司2003年度申报亏损额311万元,但检查发现存在如下两个问题:一是该供电公司在2003年因需建造综合办公楼而购置一块占地55亩的土地,共支付土地出让金840万元。由于当时财务部门不知道这块土地的准确使用期限,所以在年底财务处理上暂以10年的摊销期限进行无形资产摊销,当年摊入成本84万元。而区地税分局在检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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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税收征纳》(月刊)创刊于1950年,由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管,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CN刊号为:42-1411/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收征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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