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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营与个体经营不是一回事

作者:阮智广个体经营家庭经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000年10月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门市部商业经营个人经营经营方式家庭主妇收入来源财富增长国家税收家务活张某生意办理精明积蓄

摘要:张某于2000年10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开了一家门市部进行商业经营,其营业执照中“经营方式”确认是“个人经营”。但是,其妻是家庭主妇,在家务活忙完之后经常到门市部帮助其丈夫经营,而且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该门市部。由于张某比较精明,生意日渐兴隆,生意越做越大,积蓄也一天比一天增多。但是他们认为财富增长还不够快,于是又开始把眼光转到了国家税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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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税收征纳》(月刊)创刊于1950年,由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管,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CN刊号为:42-1411/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收征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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