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楠北宋南宋分家析产别籍异财争讼
摘要:分家析产是民间的说法,与之对应的法律语言是"别籍异财"。北宋时,为解决江南地区父母健在时的"生分"问题,多次调整"别籍异财法"及对这种行为的刑事处罚,但因它是自北魏就有的习俗,最终也没能做到移风易俗。南宋孝宗淳熙年间是别籍异财法发生重大转折的时期,在这之前的"生分"仍属违法行为,之后需区分不同情况,若父母主动、自愿析产,"别立户籍",则是合法的。但由当时的司法实践来看,法令的修订没能有效遏止此类纷争:有的法官以北宋"别籍异财"法为判决依据,且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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