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庄兴亮欧阳修宋祁女祸
摘要:所谓的"永徽六年事件",是指发生于唐高宗永徽六年(655)十月己酉废皇后王氏为庶人,乙卯立武则天为皇后一事。作为唐初一件重大的政治事件,它昭示着武则天自此由后宫步步走向外廷,日渐趋近于权力之中枢。在现存的几部记载唐代史事的史籍中,对"永徽六年事件"的论述却是不尽相同的。本文所关注的是《新唐书》史臣在论述此事件背后所蕴藏的史观。因此,笔者将结合与对北宋中叶史臣在奉旨编修《新唐书》过程中所处的政治大环境以及史臣本身的私人的特殊遭遇之关注,尝试厘清史臣之间对"女祸"问题所持的具体看法。最终发现《新唐书》中对"永徽六年事件"的叙述并非完全是基于不同史臣特意之编排,而更大程度上是因着彼此重点不同耳。由此思之,传统史学史研究或可结合与政治史、思想史,乃至于社会史、个人生活史的研究成果,由小个案着手,尝试检视、修正现有的诸多既定的"概论",使之更为贴近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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