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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船舶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

作者:凌宗峰; 李钦业; 荷铭船舶防火船舶危险区域明火作业船舶安全火星作业测爆

摘要:船舶危险区域是指经常积聚或装卸易燃易爆的场所。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其货油舱、燃油舱、泵舱、隔离舱、污水舱、压载舱等舱室处所,会因种种原因造成损坏,为了维修的需要,要在这些处所进行明火和火星作业。明火作业是指伴有裸露的火焰和炽热工件的作业,如电气焊、气割、喷灯等;火星作业,是指在操作中可能出现火星的作业,如带电作业、使用风动、电动工具、敲铲铁锈等。在船舶维修中,明火作业比较常见一由于这些场所中存在着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遇到火星或明火会引起燃烧或爆炸,因此,必须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在这些处所进行明火作业或火星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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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消防

《水上消防》(CN:31-1897/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水上消防》是全国唯一的一份水上消防专业刊物,也是一本消防重点刊物,在本刊筹备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十四局、中国水上消防协会和港航系统有关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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