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物业费业主委员会物业纠纷物业管理社会化进程社区居委会整治改造
摘要:自山东省《关于推进驻济省直单位职工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的意见》(事管发[2014]33号)、《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鲁建字[2015]5号)出台后,各省直单位积极推进单位宿舍区物业服务社会化工作,取得成效。但在5年来的推进过程中,更多问题不断凸显,如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成立后履职难,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追缴无力,物业服务质量难遂人愿,老旧宿舍区配套设施老化,社区居委会对物业纠纷置之不理等,制约了单位宿舍区物业服务社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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