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自然之理叔父
摘要:村陌有狗子为人所弃者。张元见之,即收而养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将欲更弃之。元对曰:“有生之数,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杀,自然之理。今为人所弃而死,非其道也。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是以收而养之。”叔父感其言,遂许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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