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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之变:户籍“藩篱”被打破之后……

作者:刘志德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乡二元结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市居民户籍登记制度农村村民

摘要:传统城乡二元结构治理模式下,将社会成员区分为农村村民和城市居民。以农村村民为主体组成的村民委员会和以城市居民为主体组成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构成了城乡基层自治的主体。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以户籍为“藩篱”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将被打破,户籍登记制度中村、居民的概念将不复存在,对社区治理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和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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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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