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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绝不允许“居改商”

作者:沈克明纽约北京市政府房屋租赁管理利害关系法律专家商业用房

摘要:在纽约看了3月24日央视《经济信息联播》的报道获悉,《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中“民宅禁商”的规定已经被删除了。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说,这一修改是为了与《物权法》相适应。同时也有法律专家表示,虽然《物权法》明文规定,只要经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业主就可以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但由于对“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解释还不够清晰,所以北京住宅商用的政策在出台前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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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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