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可物业公司经营收益业主经营性收益国家法律共用设施物业经营广告经营场地租赁北京
摘要:按照国家法律及北京市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归业主所有。而现实情况却是,一些物业公司将经营性收益装进了公司自己的口袋,大多数业主不仅没有分到物业经营的“红利”,甚至连有哪些收益、有多少都不清楚。近日北京某物业公司首次向业主兑现其经营性收益,其中包括广告经营、场地租赁、停车场收费等收入,总额高达115万元。这一消息让许多业主为之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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