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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听证会——美国社区维权的重要手段

作者:卡佳社区政府部门维权美国自然垄断经营解决问题长春市政府价格听证会报名人数参政能力组织工作民间团体公用事业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社会团体参加人员群众意见参与程度发现问题民众参与政府工作司法解决

摘要:最近长春市政府举行了一次听证会,邀请80位市民旁听。没想报名人数连一半都不够。是市民参政能力差?还是组织工作不完善?相比欧美一些国家的听证会,会发现以下的不同。其一、听证会主体(尤其是听证会的召集方)地位不同。在国外,许多听证会的倡议者是民间团体和个人。在中国,听证会目前大多是由政府一方倡议。例如,发改委《政府价格听证会办法》规定:“政府制定或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该举行听证会。”消费者或社会团体可以向政府部门提出申请召开听证会也是可以的,但具体办法和程序始终没有得到落实。其二、国内一些听证会流于形式。过去,政府部门是通过“传达”文件的形式.将决定通知百姓;现在政府部门举行听证会,百姓有表达意愿的机会了。但一些听证会在议程安排、参加人员和发言代表上做了限制,使群众意见成了摆设,成了变相的“通告会”。其三、民众参与程度不同,结果也不同。国外民众参与听证会是“自下而上”的:民众发现问题,要求政府部门召开听证会、解决问题。它是监督政府工作与服务的手段与途径。如果听证会上不能解决问题,后续行动是司法解决,或通过竞选,出任地方政府官员,为民代言。而以上提到的渠道在中国目前还不够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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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社区》(CN:11-466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社区》是社区建设的权威刊物。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引导社区发展,普及社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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