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有线电视广告收入不作为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度事业单位广播电视
摘要:6月10日,广电总局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92号)。通知说,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取得的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在2004年底前继续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5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声屏世界》(CN:36-1149/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声屏世界》紧跟改革步伐,特别注重对省、地(市)、县广播电视局、台的管理者和新闻从业者提供广播电视传媒的决策资讯服务,提供业务研究和学术研究的园地。
省级期刊
人气 255407 评论 54
人气 247286 评论 66
人气 149784 评论 50
部级期刊
人气 108812 评论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