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丽买卖合同合同相对性原则混凝土
摘要:笔者经常会遇到混凝土企业的咨询:我公司确实向某工程供应了混凝土,但业务是由中间人介绍而来,我们未与承包工程的公司签合同,或者合同上只有签名未盖章,这样的欠款能起诉吗?我们应该以公司为被告还是以介绍人为被告?其实这是如何认定混凝土买卖合同关系的问题。混凝土企业作为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混凝土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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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是商品混凝土以及相关行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教学和技术、管理人员理想的参考资料,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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