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水泥企业污染物总量核算

作者:宋彬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污单位污染物量排污系数地方规定排放限值总量指标在线监测数据

摘要:2014年9月1日的《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水泥

《水泥》(CN:11-1899/TQ)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水泥》以“面向生产,注重实用”为办刊宗旨,是我国建材行业发行量最大的期刊。适合于水泥及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设计单位的人员阅读。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