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重建合作经济体制 深化土地产权改革

作者:许经勇合作经济土地制度产权关系物权化

摘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始终强调 ,农民是独立劳动者 ,对农民的个人财产 ,不允许采取剥夺的办法。因而 ,要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 ,只能走合作制道路。原苏联曾经建立的集体农庄和我国曾经建立的高级社、 ,已经偏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倡导的合作经济道路 ,不同程度犯了剥夺农民财产的错误 ,因而注定是没有生命力的。家庭承包制是一种新型的合作经济形式 ,改变了传统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把土地使用权还给农民 ,显著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还必须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实现农民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资本化、物权化、法律化 ,并具体落实到农户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CN:35-120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办刊宗旨是:“为繁荣社会科学事业服务,为党校教学科研服务,为特区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此宗旨指导下,强调突出刊物的学报性、学术性、党性,从党校、行政学院的特殊情况出发,面对学术界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突出研究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学术成果;突出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