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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陈英敏法律问题研究精神损害加害人侵权行为场所性民法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法杨立新雇佣人

摘要:<正> 目次前言一、性骚扰的法律界定二、两大法系防治性骚扰的立法和实践三、我国的性骚扰现状研究四、我国防治性骚扰的法律对策结束语前言异性相吸本是一件自然的事,但是,如果违背他人的意志,对其做出与性有关的言语、要求或举动,并造成他人的损害,就构成了性骚扰。2001年6月,西安市一位30岁的国有企业女职员童女士向法院起诉,指控她上司对她进行性骚扰,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童女士败诉。这是我国首例进入司法程序的性骚扰案。一审法院副院长坦言:性骚扰在我国是一个法律空白。此后,不断有涉及性骚扰的事件被曝光,如《北京一女博士被导师性骚扰,为维护名誉反丢学位》、《面试要牵手搭肩跳慢四,应职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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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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