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继续教育水电系统教育学习网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教育培训工作中价注册管理通知单
摘要:各有关单位:为了做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专业理论和执业水平,根据建设部令第75号《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05)006号"《关于开展2005年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每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作为续期注册的依据之一。现将2005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1)凡在水电系统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应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学习合格通知单》,未通过考试者一律不予续期注册;(2)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由"中价协"提供,访问网址是 www.ceca.org.cn,开通时间为2005年3月1日~2006年2月28日。要求各单位造价工程师在6月底以前完成网上报名,12月31日前完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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