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晓鹏侦查能力森林公安机关陆生野生动物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刑事案件刑事侦查侦查工作侦查手段农用地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起,森林公安机关就专门负责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数十年来,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已经成长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刑事侦查力量。然而,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森林公安机关所管辖案件的特殊性,导致其侦查能力具有较大局限性这一事实。森林公安机关侦办的,大部分是诸如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之类,事实比较清楚,犯罪嫌疑人比较明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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