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关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思考——以私设高压电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为例

作者:强中将高压电网危害公共安全罪间接故意伤亡情况司法机关定罪处罚非法狩猎罪公私财产特定多数国家保护

摘要:近年来,笔者所在地及周边市县,连续破获多起使用高压电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案件,且该类案件有逐年上升趋势,也发生过误杀家畜或致人伤亡情况。该案为何屡打屡发,笔者认为,除受利益驱使等原因外,司法机关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不一致,导致刑罚的惩处力度偏轻,从而刑事犯罪成本低下,也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森林公安

《森林公安》(CN:32-161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森林公安》主要面向全国森林公安系统的社会科学期刊。办刊宗旨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和公安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方针、政策,推进森林公安理论研究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森林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森林公安队伍现代化建设。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