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长彬产品检验合格证林业购进供销社烟花爆竹公开燃放销毁公安局铁路公安
摘要:2003年11月20日,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将扣押的1561件烟花爆竹移交八面通林业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经检查,其中八面通林业地区公安局辖区内兴林供销社购进的603件烟花爆竹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根据国家6部委联合通知的要求,没有检验合格证的产品.一经发现,就地销毁。12月23曰下午16时,在牡丹江市安全管理办的组织下,将603件无产品检验合格证的烟花爆竹公开销毁。此次销毁行动保障了群众在节目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减少了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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