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左顺荣水资源管理流域管理行政区域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涉水行政主管部门洪泽湖
摘要: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涉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洪泽湖开发利用、管理保护方面存在冲突。通过分析有关法律,提出如下思考:省政府设置洪泽湖管理派出机关,修订《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利用现行法规规章拓展省属工程管理处的管理范围,利用《洪泽湖保护规划》强势行使洪泽湖行政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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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发展研究》(CN:11-4655/TV)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水利发展研究》主要面向从事与水利事业相关工作的机关领导、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大专院校师生以及广大的基层水利工作者。2001年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并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数字化期刊群”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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