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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各类用水超定额要累进加价

工程供水定额用水福建省水利工程设施价格管理管理原则定额管理经营者

摘要:今后,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给用户的天然水的价格有了新规定,将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并且,各类用水都将逐步推行定额管理以及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记者昨日获悉,由省物价局、省水利厅近日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将从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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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发展研究

《水利发展研究》(CN:11-4655/TV)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水利发展研究》主要面向从事与水利事业相关工作的机关领导、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大专院校师生以及广大的基层水利工作者。2001年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并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数字化期刊群”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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