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盛明自主选择权自主经营权自带酒水
摘要:在酒店是否准许消费者自带酒水问题上,消费者与酒店之间一直是各执一词.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酒店的自主经营权之间发生了价值冲突.本文将从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视角对这个问题进行一次剖析,力图论证酒店不准消费者自带酒水规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社科纵横》(CN:62-1110/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社科纵横》主要栏目:本刊特稿、西部大开发、理论探讨、法学研究、甘肃经济发展、金融与管理、文史研究、教育与教学改革。
省级期刊
人气 229463 评论 69
人气 100431 评论 51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81805 评论 50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58497 评论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