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霞敖童傅籍简牍
摘要:“敖童”只见于睡虎地秦简和岳麓书院藏秦简,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地域性。敖童大多从事厮役性工作,地位低于普通百姓。秦及汉初,“大、小”用来区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一般以15岁为界;并非15岁以上的成年人就必须傅籍,秦及汉初普通百姓傅籍年龄是17岁。但秦汉时期对傅籍的年龄规定根据身份不同而变化,身份越低的人傅籍越早。秦汉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一些语词、条文的内涵会出现变化,而国家制度、文化典籍对这些变化的反映和体现相对滞后,社会身份体系及相关制度比语词、条文的内涵要稳定得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