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秦汉不孝罪考论

作者:贾丽英秦汉孝观念不孝罪以礼入法忠孝一体

摘要:中国古代家国合一的族姓统治形式和忠孝一体的哲学观念,是不孝入罪的社会背景。不孝罪随着时代的发展、孝观念的变迁而变迁。它在先秦社会是一种轻罪,到了战国时期的秦,始被刑罚认真对待。两汉四百余年,不孝罪又随着以礼入法的进程越来越受到重视,涵盖的内容越来越多。西汉初不孝罪只限于不养亲、殴骂杀伤尊亲、诬告尊亲、不听教令等罪名。刑律似乎对轻慢父母、妻后母之类没有特殊关注,尤其是居丧奸、居丧嫁娶、居丧生子、别籍异财等更是社会正常现象而不被刑律所涉及。西汉中期以后,这些罪名相继入律,至东汉“与母别居”也成为不孝罪的内容之一。之后各代,沿着汉代以礼入法的进程步步深入,对于不孝罪的惩治愈来愈重,到唐律终入“十恶不赦”之条,永不得翻身。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石家庄学院学报

《石家庄学院学报》(CN:13-1366/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石家庄学院学报》主要刊登数学、物理学、生物学、计算机、资源与环境、心理学、体育学、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学术论文。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