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兴贵哈特自然责任职责义务权利
摘要:“义务”与“责任”作为道德哲学与法哲学的核心概念经常被替换使用。哈特是较早区分“义务”与“责任”的当代法哲学家之一。自哈特以来,越来越多的论者开始区别使用这两个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区分了自然责任与职责概念。哈特对“义务”与“责任”的区分与他的“特殊权利”和“一般权利”相联系,但哈特并没有一以贯之地区别使用“义务”与“责任”概念,这是他的义务与责任概念所存在的混乱和困境之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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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哲学》(CN:11-4748/B)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世界哲学》是部级哲学理论刊物,是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期刊之一,并被列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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