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P.格莱斯; P.F.斯特劳森; 曾自卫教条分析一综合区分分析性词组定义同义性
摘要:在这篇论文中,格莱斯和斯特劳森试图为分析一综合区分辩护,他们认为奎因对该区分提出的批评不能为他对区分的拒绝提供辩护。两位作者的理由是:第一,分析一综合区分的存在有一个支持性的普遍前提,这个前提以分析性词组的日常用法和哲学用法为基础;第二,虽然分析性词组中的概念没有得到有效的形式定义,但通过对概念的语用分析,我们可以提出有效的非形式定义,而且任何定义都应当以语用实践为依据;第三,接受整体论与接受分析一综合区分是一致的,两者之间不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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