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审计厅制度效果自查预算管理2007年自我检查收支情况财政财务
摘要:自2007年以来,吉林省审计厅实行了审计自查报告制度.要求有关省直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规范.并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报省审计厅备案。该制度实行四年来.共查出挤占专项经费和公用经费等34大类问题.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金额12893.61万元。省政府领导对审计自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审计自查这个创新性的改革方式很好,对加强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廉政建设和促进自我‘免疫’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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