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琦; 魏子鹏质押贷款风险分析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商业银行贷款
摘要:根据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前两者均可作为普通结算账户,用于结算,在本文统称为“普通账户”。鉴于后两者的用途较为特殊.不在本文讨论之列。基于普通账户与资金的分离性、非特定化、本身无价值等特点,该账户并非商业银行贷款理想的质押物。但在最近的金融机构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少经办行向医院、学校、研究所等事业性单位发放以普通账户作质押的贷款.仅用其基本结算账户和一般结算账户作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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