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祖信; 徐琪琳审计证据电子数据质量控制审计工作效率计算机系统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风险会计电算化形式多样性
摘要:李金华审计长指出提高审计质量一是靠审计人员的素质,二是依靠审计工作的规范化。而审计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条件和途径。随着计算机在会计领域及其他管理领域的普遍应用,审计的对象、方式、手段必然要发生很大变化,为适应会计电算化条件下审计工作的需要,审计署2000年颁布的《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第3条规定审计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这种以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事实的各种电子数据称为电子审计证据,它具有自动生成性、证明准确性和表现形式多样性等优点。其在审计实施中的广泛应用,不仅大大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更促进了审计文档和审计项目质量监督的规范化。电子审计证据虽然被推上了证据舞台,但其易被截收、监听、删除、剪接、修改、损毁,可以不留痕迹地更改等风险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必须加强对电子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以降低审计风险。1996年联合国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明确电子数据可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但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和传递过程是可靠的;有关责任人(包括交易业务的对方)已以某种加密数字签字确认;执行数据专人管理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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