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成品油消费税半月再上调

单位税额国家税务总局航空煤油溶剂油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2月12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28元,由现行每升1.12元提高至1.40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6元,由现行每升0.94元提高至每升1.10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对于此次上调消费税,财政部表示,我国的消费税不是普遍征收的,仅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等特点的消费品征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世界汽车

《世界汽车》(CN:12-1234/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世界汽车》凭借三十多年的国内外汽车报道经验,全面深入掌握国内外汽车资讯,构建了强大的资讯平台;雄厚的技术实力打造出国内独一无二的车辆安全性能客观权威评测平台,深得汽车行业技术人员及汽车爱好者的喜爱。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