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初庆东近代英国治安法官济贫中央与地方国家治理
摘要:近代早期英国社会急剧分化,贫困问题日益凸显。为应对贫困问题,治安法官领导的地方政府积极探索济贫之道,有力地推动了国家出台济贫法令。到17世纪初,英国建立了一整套济贫法体系,并授权治安法官监督教区开展济贫实践,这集中体现在救济穷人、控制流民与提供工作等方面。治安法官作为中央与地方的联结纽带,其济贫实践成为近代早期英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缩影。贫困问题关乎国家安定与社会秩序,因此济贫成为中央与地方的共识。在此前提下,治安法官积极推进济贫实践,以解决贫困问题,为英国社会稳定转型与国家有序治理提供条件。近代早期英国治安法官的济贫实践切实反映出英国在治理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注重协调中央与地方、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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