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磊对外贸易谈判中国商务部组织方式产业损害调查局国际组织商务部部长协调工作服务贸易
摘要:当前,在中国参与对外贸易谈判的过程中,中国商务部是具体负责谈判执行和协调工作的部门。在商务部的工作序列中,具体负有贸易谈判职责的部门有:条法司、各大区司(如美洲司、亚洲司等)、国际司、世贸司、服务贸易司、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产业损害调查局、贸易谈判办公室等。上述司局都具有部分的参与贸易谈判的职能,由一位商务部副部长具体负总则,并接受商务部部长和国务院责任副总理的领导。此外,中国驻国际组织的大使机构也具有参与谈判的部分职能。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