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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输出功率不小于375kW的应急发电机处所的公约适用性探讨

作者:陈杰 刘宾375kw应急发电机间消防脱险公约适用性

摘要:随着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装有总功率不小于375kw的应急发电机的船舶逐渐增多,比如vLcc、VLOC和LNGC等。装有此类发电机的舱室应满足对A类机器处所的相关要求,因为根据SOLAS公约Ⅱ-2/3.31.2的规定,这些舱室属于A类机器处所。从消防和逃生安全角度考虑,公约对此类舱室的使用要求过严,导致适用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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