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昭青(编译)marpol公约会议imo海环会污水污染操作要求港口国船舶操作性修正案
摘要:在2006年3月20~24日召开的IMO海环会(MEPC)第54次会议上,MARPOL公约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Prevention of pollution by sewage from ships)的修正案增加了关于港口国有关操作性要求的新第13条。该条规则指出,当船舶在另一缔约方的港口或离岸码头时,如果有清楚理由相信其船长或船员不熟悉有关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的基本船上程序,则该船舶要接受该有关附则操作要求缔约方所授权官员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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