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仝明丽; 李怡勃历史沉船所有权管辖权保护区域报告发现制度
摘要:水下文物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历史沉船及船载物蕴含着巨大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是不可复制的珍贵的历史遗产。对比普通法系国家,我国对于水下历史沉船保护的法律措施尚嫌不足。根据其他国家的法律借鉴,笔者认为我国对水下历史沉船保护的法律措施须作如下改善:完善对水下文物的认定;增加对保护原则的重视和保护方式的多样性;调动公民报告发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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