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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三人参与行政强制任务的法律问题

作者:陈铭聪行政强制第三人行政委托私人行使公权力

摘要:行政机关为完成其任务,借助第三人的力量来完成,在现代行政实务上屡见不鲜,尤其是行政强制拆迁。过去因为没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去规范,导致许多违法拆迁的案例发生。新出台的《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强制必须符合法律保留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和比例原则等要件,并对第三人协力采取明示排除和明示许可的规定,并对明示许可严格规定其要件。但《行政强制法》对第三人协力的法律地位和造成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却未有明确规定,因此笔者拟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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