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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废除通奸罪 各国(地区)对待“通奸”态度大不同

作者:葛红亮个人隐私权宪法法院性伴侣开除党籍处分暂行新刑律个体选择破坏军婚罪刑罚处罚离婚制离婚理由

摘要:<正>颇具意味的是,对韩国此前"通奸"有罪法规大呼废止或持有诟病的西方在性方面大喊自由的同时,却在对待"通奸"上持有不开放的态度。羊年新春伊始,韩国历史性地实现了"通奸"除罪化,破天荒地将实施超过一个甲子(62年)的"通奸罪"废除。韩国刑法第241条此前规定,有配偶而通奸的人及其通奸对象应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是否废除这一法条,宪法法院9名法官参与投票表决,7人支持,2人反对。法院随后宣布,这条法规失效。韩国废除通奸罪的原因很清楚,认为该条法规侵犯公民个体选择性伴侣的自由以及个人隐私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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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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