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玉才; 唐鸣村民自治村干部权力监督
摘要:村民自治实施30多年来,我国农村基层围绕村干部的监督在制度层面已经形成了多元体系,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乡镇党政机关在乡村三重关系内进行“权力监督权力”的村庄外部监督,二是本村村民在民主自治关系内开展“权利监督权力”的村庄内部监督。然而,行政目标管理责任制在一元化的乡村权力结构作用下,一定程度导致村干部多元监督系统彼此之间的隔离乃至矛盾,部分消解了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法制监督等村庄外部监督的功能,也抑制了村民会议、村务公开和监督机构等村庄内部监督的作用。优化村干部监督体系,须在监督主体的协同性合作、监督要素的系统性整合和监督条件的规范性保障基础上,于建制村域内构建“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结构,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互补充、彼此协调的复合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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