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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旅游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机制

作者:沈子华跨境旅游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中国语境本地保护原则

摘要:在大数据及电子商务的背景下,跨境旅游引发的个人信息安全及其保护问题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所关注的焦点。跨境旅游个人信息传输与接收过程中法律关系的"三方",即境内旅游者、本国旅游经营者、第三国旅游经营者都要对个人信息安全承担着不同程度的责任与义务。此外,旅游者个人信息的传递过程也需始终贯穿国家信息安全与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理念。但在当前,我国法律在跨境旅游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细化条款付之阙如,未能在相关问题上实现全面覆盖与高效应对。因此,要依据科学化路径建立中国语境下的跨境旅游TOPSIS预警系统,通过确立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本地保护原则及国家间充分保护原则以逐步完善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充分性保护,谋求构建我国跨境旅游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的相关性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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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CN:31-201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始终践行”以法为基,寻社会治理之策;以文为器,求兴国安邦之道“的理念,坚持特色化、专业化发展道路,不断总结办刊经验 ,更新办刊思路,在社会上形成了较好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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