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军政府信息司法认定判例研究比较法研究
摘要:对于何为信息自由法上的“政府信息”,美国经典判例“福谢姆案”给出了法官分析判断的思路和认定标准:“政府信息”的判断可分为对于“行政机关”的判断和对于“信息”的判断,前者的认定需要从是否受到联邦政府的实质控制着手进行分析;后者的认定则需要从信息是否为行政机关制作或者获取着手进行认定。美国这一司法认定标准对于解决我国当下实践中所遇到的如何认定“政府信息”问题具有实体和方法上的双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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