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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执行人和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以行政法上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为例

作者:肖泽晟法律地位第三人给付义务人和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法行为金钱

摘要:在行政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和第三人是否总是应当处于被动和服从的法律地位,而不能有任何主动的地位可言?考虑到在所有行政权中对人权构成的最大威胁是行政强制执行权,那么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和第三人应负何种权利义务,才能在公共利益维护和个人利益保障之间寻求一个合理的平衡呢?如果从目前我国有关行政强制的文献来看,几乎找不到这些问题的系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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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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